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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娇

时间:2024-03-02 14:01:54 编辑: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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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宝业集团的重大发展

唐山宝业集团起步于1978年,企业运行机制成熟,一直是乡镇企业的排头兵,是各级政府的先进典型,特别是2000年由村办企业整体改制为私营企业后,发展迅猛,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有两个:2002年,经中组部牵线搭桥,整体买断国营陕西汉江钢铁厂,该厂是陕西省最大的钢铁企业,为国家重点项目,并拥有储量1.2 亿吨的铁矿山。按政策,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全符合“以矿定产”的发展模式,从资源上确保了唐山宝业集团在钢铁业的稳定地位。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与首钢总公司合作成立唐山首钢宝业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亿元,我方占股26%,从实力上确保了唐山宝业集团在钢铁业的稳定地位。

唐山宝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唐山宝业集团员工总数约2 万,连续多年被河北省评为“质量信得过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环境治理达标企业”。集团产品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复检,并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00年以来,共盈利37.7亿元,其中与首钢总公司合作投入13 亿元(包括9.2亿元资产投入和3.8亿元现金),冀、陕两地钢铁企业固定资产投入18.7亿元,余下的6亿元成为存货周转金。

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2006-09-12在河北省唐山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唐山古冶区京华道南侧。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3020079268741X1,企业法人王贵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以上项目凭资质开展经营);场地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123671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77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河北省省劳动模范有何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5]第11号)
  《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季允石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劳动模范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职工劳动模范,是指省人民政府命名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职工身份的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河北省劳动模范和河北省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每3年至5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职工劳动模范集中进行命名表彰。
  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省人民政府可以在表彰大会间隔期间适时予以命名表彰。
  第四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评选名额,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根据各设区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职工人数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并在表彰大会召开之日3个月前下达设区的市和有关省直部门、中央驻冀单位。
  第五条 职工劳动模范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范;
  (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或者工作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并被群众公认。
  职工劳动模范评选的具体条件,由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前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拟订,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第六条 评选职工劳动模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面向基层、工作生产第一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以及社会各阶层;
  (二)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荐人选一般从设区的市劳动模范或者享受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个人中产生,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可以直接列为推荐人选;
  (四)妇女和少数民族职工占有适当比例。
  第七条 评选职工劳动模范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推荐人选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按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逐级上报,被推荐人选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主要负责人的,在上报前应当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设区的市和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接到被推荐人选的材料后,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三)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通过媒体公示被推荐人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根据核实情况和公示结果,提出拟命名表彰的职工劳动模范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五)省人民政府经审定后对企业推荐的人选授予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对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推荐的人选授予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河北省劳动模范和河北省先进工作者人选中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授予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对职工劳动模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工会组织做好职工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职工劳动模范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职工劳动模范事迹,弘扬劳动模范精神。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发挥职工劳动模范的作用,并加强对职工劳动模范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确保职工劳动模范就业。因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合并或者裁减人员以及企业停产、破产、解散、改制等原因致使职工劳动模范面临失业的,其所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安排职工劳动模范就业;不能安排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解决。
  第十一条 职工劳动模范退休后,获得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的,其退休费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十五,获得河北省劳动模范和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其退休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五,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十五。提高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提高退休费所需的费用由原开支渠道解决;所在单位是企业的,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当年度,按前款规定的标准为其一次性缴纳企业年金,退休后按规定发放。
  第十二条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依照本省有关规定,自职工劳动模范退休(离休)的次月起,向其按月足额发放荣誉津贴。职工劳动模范退休(离休)时的所在单位被合并或者改制的,由合并或者改制后的单位负责发放,退休(离休)时的所在单位被撤销或者破产、解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发放。
  第十三条 职工劳动模范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医疗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本人原工资标准或者医疗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全额发给工资;医疗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本人原工资或者医疗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标准发给病伤救济费。
  第十四条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整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标准,为职工劳动模范缴纳医疗补助费;未整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劳动模范个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标准缴纳医疗补助费,或者参照当地公务员的医疗费报销标准为职工劳动模范报销医疗费。
  第十五条 对职工劳动模范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职工劳动模范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 在职职工劳动模范每1年至2年参加一次休养活动。所需费用由组织休养活动的工会组织和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共同负担。休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七条 职工劳动模范报考本省成人高等院校的,省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可以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
  第十八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家庭符合当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为其提供住房保障。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九条 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劳动模范,依照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救济。
  第二十条 职工劳动模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撤销其劳动模范称号:
  (一)伪造先进事迹骗取劳动模范称号的;
  (二)被推荐时隐瞒严重错误的;
  (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非法离境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劳动模范称号被撤销后,应当收回其荣誉证书和奖章,并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由国家有关部门命名并按规定应当享受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职工身份的先进个人,参照本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1988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省级职工劳动模范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06年02月01日 (地方法规)


省劳模有什么待遇?

关于省部级劳模具体应该享受哪些待遇,2008年1月4日《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下发后受表彰的省部级劳模,应享受的待遇包括4项:即发给1万元奖金;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劳动模范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